「地少人多」是谬论

钟维杰

卓凌地产分析有限公司行政总裁

二零零八
 

「地少人多」是不少房地产行业人士用来讲解为何某地之楼价处于较高水平,骤听起来不无道理,但笔者认为是谬论兼推销语句多于甚么定律,部份因由如下:

(一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为甚么美国平均房价仍高于中国呢? = 若「地少人多」是成立之定律,那怎解释美国人口不及中国四分之一,然而平均楼价是中国之数倍。同样地,印度之平均楼价也应高过中国,因它有近十亿多之人口,但只有中国约四分之一的土地面积。 

(二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会不会因为山区较多? = 首先,印象里美国不特别比中国多山区,若有明显差别或许是后者有着更多山区。其二是或许一百年前于山区建房会考功夫兼昂贵,现今之建筑技术器材已可克服这等挑战,君不见本港豪宅均以位于高山上而卖价高昂吗?

(三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地多不等如可无穷尽或以甚平宜成本建房 = 因为土地要有三通一平等方可使用,没水没路没电等送给人不收费亦未必用得着,而这等设施是要一定成本制造的。若以城市土地经济学(Urban Land Economics)角度出发,就算某城市周边有着无际之平原,其城市范围(边界)也受这等土地设施之建造成本限制着。微观而言,这城市边界大约会是位于「该边界楼房卖价减除成本包括这些土地建设成本后仍有利可图」之位置,即是说,若收不回土地建设成本,根本不会有(私人)发展商到该边际地点建房。

(四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房价主要反映赚钱能力,财富及其分布 = 若读者将不同国家或城市之收入数据,如人均生产,家庭收入等,与其平均(私人)房价比较,将会发现两者之数值关系成正比的,即人均生产等越高,其平均房价也趋高。 再者,这些收入之分配,即由甚不平均(少数人赚了绝大部份之收入)至较平均(大多数人分享大部份之收入),亦可影响房价之分配及其平均和中间数。举例说,两个城市年生产均为一千元,且同样有十个人,但甲城市首二名人士共赚当中八百元(平均四百元一个),其余八人只共赚二百元(平均二十五元一个),而乙城市则四个人共赚六百元(平均一百五十元一个),其余六人分享四百元(约平均六十六元一个),又假设房价为收入之十倍,即甲城有两间各四千元之房屋和八间二百五十元之住宅,而乙城则有四座一千五百元之房屋和六套六百六十元之住宅。将两城市之总房价加起来除以十,甲城市平均房价是一千元,而乙城市也是约一千元,表面看平均没两样,但买家于甲城市不是面对四千元大屋便是二百五十元之(平宜)房子,差别很大,而于乙城市会是一千五百元和六百六十元的选择,仍有差别但没那么大。

(五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供求有影响,但差异过大时其影响未必成正比上升 = 举例说,假设求大过供,如十一个人竞买十个房子,又假设上述每人年赚一百元,以房价为收入之十倍计,各人可出价一千元。因多出一人,不排除有部份人会出多些,平均价增至一千一百,一千二百元,甚至一千四五百元也不奇,但若再减供应,如至八个房子,该八个买家或许只能出至一千六百元,一千七百元左右,因再多些根本(理性地)买不起。

总括而言,房价跟收入*等有密切关系,其分布以致供求也有一定影响,是多少家庭相对多少房子之考虑,不是多少人和多少土地之比较,除非该城市之人是喜欢在空地上打睡盖。

*注 = 背后可能是流动之资金总量,越大平均收入越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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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/联络:钟维杰,香港大学建造理学士,香港大学建造学士,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房地产硕士,英国皇家测量师学会会员,香港测量师学会会员,美国工程造价师学会会员,加拿大测量师学会会员,香港设施管理学会会员,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,英国皇家特许项目管理测量师,香港注册测量师,香港注册房地产中介人,资深专业设施管理人员,加拿大注册测量师,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协会会员,电邮 stephenchung@real-estate-tech.com。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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